夏厦行
我曾钟爱一座城,她有海有岛,文艺清新。我想去那里好久了,我收到网购来的交通卡和酒店会员卡那天,摊开了本子计划着行程,而后期待了些许日子,在一个温暖的午后,开始了我的厦门之行。
火车晚了点,到达的时候已是半夜,临时的车站没有像样的出站通道,甚至没有像样的路面,只有急急忙忙冲下火车的困乏的人群。外面下着下雨,好远好远外城市的街灯把天空映照成了昏黄色,抬起头便可望见簌簌落下的雨点,雨点落进眼里,而后沿着脸颊簌簌落下,像极了眼泪。
有一种雨时淡淡的树叶和泥土混合的气息伴着微微的热风扑面而来,我忘却了车站的杂乱,也不顾了仍旧簌簌的雨——任凭它们落在已经淋湿的头上脸上。我小心翼翼的越过了一条铁轨,从一台机车前走过,它独自在那里轰鸣着,平添了夜里的一份热闹。灯光照亮了前面的路,照亮了从天而降连绵不绝的雨线。
我不记得走了多久,我离开了铁路边潮湿的青砖,路边聚集着密密麻麻的人——哈欠着,拎着数不来的行李,还有睡在伞下怀抱里的孩子。公交车早已收了线,如果火车不晚点,是不是我还可以赶得上末班车去市区的。
和路人拼了车,已经很晚了,早已不见了行人。路边的树甚是茂盛,街灯亮着,一簇一簇的光快速的跑到了身后去,忽亮忽暗。收音机喋喋不休不会困倦的播报着路况和天气,带着闽南口音的司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凉风从窗缝中溜进,吹走了我阵阵的睡意。依旧是雨时清新的味道,窗外也变得越来越繁华了。
曾经只是意识里钟爱,而那一刻,我想我是真的爱上这里了。
到达下榻的酒店是凌晨两点,我乘电梯来到了之前预定的十六楼那个小房间。这是一件多么小的房间呢?左手边是浴室的磨砂玻璃门,右手边是一个不大的书桌,面前便是一张小小的单人床。屋子里昏黄的灯光挑起了离开我不久的困意,我顾不得整理行李,就昏昏睡去。
那个安静的午后,我和她也一样安静的挨坐在天坛公园树荫下的长椅里,彼此都是不再开口,好像刚才欢愉的闲谈在坐下后,如发现没有路的行人停住脚步一样戛然而止。彼此安静却不相望,我也想不起竟是就那样坐了多久,只记得暖洋洋的光穿过枝叶洒在了脸上,路人不多,四顾难得的宁静,柔和的光线里的她是那么恬静,只记得住这些了。
到那天,我喜欢这个女孩儿足足有八年了。她定是知道我喜欢她很久,女孩子对这种事情都很敏感的,不过她一定不知道,至今我还在为八年期间有女朋友的时候还偷偷喜欢着她而觉得愧疚。
就像无路可走的人寻到了路,记不清谁先开的口,也记不清说了些什么。太阳快要落下的时候,我们起身去坐公交车。
“嗳,你知道吗?”她说,“刚来这里的时候,我因为找不到公交车站,又急又气然后哇哇的哭。”
不是每一个新的环境,都会让我们变得坚强吗?我想着,而后跟着她上了车。
晚饭后的散步,我和她表了白。
我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合适的场景,不过我大概能预料到结果,所以没有选择破坏下午的宁静。
“嗳…”
我刚出声,她看向了我,不过她的眼睛告诉我她分明知道我想说什么。
“你知道的,我喜欢你八年了。”
“我知道。”她很小声,“我真的不想破坏你的心情。”
“我知道。”
我不是说,我早就能预料到结果。
她劝说我吃些她刚去买的早餐,我不依,她没有办法,只有自己在那安静的吃着粥。我收拾罢临行的行李,出门退了房,而后努力的对着墙上的镜子笑。今天离开, 或许今生都无机会再见,我不该让她再看到我僵硬的脸,可惜我最不会伪装的就是表情。
天气不像之前两天那般的炎热,阴阴沉沉,不见了太阳,像是要下雨了。天气终于凉爽了,而我也要离开了,该死的,我恨恨的想着。一同上了仍旧拥挤不堪的公交车,狭小的车厢里充斥着数不清的人头,杂乱的广播声广告声还有更加杂乱的人们的交谈声汇在了一起冲进了我本来就有些昏沉的大脑,我愈加的烦躁起来,连那一丝好不容易挤出的强笑都被这喧嚣冲散了。我扭头望向窗外看着行色匆匆的人,看到了数不尽的救护车停在路边,这是家医院吧,我想着,回头望见了她握在一起的双手。我们如同昨天那般没有了什么话语,也就这样安静的坐到了车站。
“我可能在这里不再回去了。”脑袋里回荡着她的这句话,互道了珍重,我转了身。谁都会喜欢新的生活,昨天我还想过,新的环境让人变得坚强,而我也要逃到一个从未去过的地方来忘记她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这是我在厦门的第五个早晨,我下楼吃过了早饭。
十六楼的房姐是一个很随和的女人。
我出了电梯,每晚我都会听见电梯时断时续工作的声音,那是因为我的房间和电梯井隔不了多远的距离。
她正拿挂在她胸前的那张高权限卡试图打开我的房间。
“你好。”我叫住她。
“您好,先生。”她转过头,笑了笑。“您的房间需要打扫吗?”
“不必麻烦了,谢谢。”我说着,走过去拿出房卡打开了门,“劳驾,可否给我一些垃圾袋?”
她依旧笑眯眯的,递过来几个袋子,待我道过谢后推着车子离开了。
这是一个多么小的房间呢!关上门,电梯那时断时续的工作声音小了些许,右手边那个不大的书桌早就被电脑、书本还有乱七八糟的什物堆满,满到都腾不出一小块地方来写字。房间的长度,好像也余不出那张小床多少。
床上亦是满满的堆着好些衣服,明天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可能这一生都不必再在这个小房间里忍受狭小的空间,紧凑的写字桌,还有电梯时断时续传来的声音,就像我很可能这一生都再见不到十六楼那个随和的房姐一样。
桌子满了,我只好在床上腾出了一小方空闲来,跪在地上打开了书和本子。
“流年似水,太过匆匆。”我抄写着白落梅的那段话,“一些故事来不及真正开始,就被写成了昨天;一些人还没有好好相爱,就成了过客。”
而后我撕下了这一页,加上仔细挑出来的几张明信片,小心翼翼的装进了信封,那是之前在岛上买的一个淡蓝色信封,这么多天我一直小心着没把折了它的边角。
出了酒店的门,地图软件提示我左转。天气依旧很热,也没什么云会过来遮住太阳,走了一会儿就出了汗,融化了出门前我涂抹在身上的防晒霜,没什么风刮来,我闻到了一种香甜的味道。
我喜欢那个女孩子足足有八年了,八年中我没有做过什么让她感动的事,从初中开始,大学以后我们相聚一起的时间加在一起可能都不足半月。我想着我究竟喜欢她什么呢?
右转,我等了红灯,除了我和另外一个齐刘海的女孩儿以外没有人这么做。我弄不清目的地究竟还有多远。我总是问自己究竟为什么会在这八年里,八年里即便是自己有了女朋友还会默默的喜欢着她。后来我终于想的通,我是不是只是喜欢着喜欢她的感觉呢?我又有些搞不懂,一种信念,还是那种破裂了数次我仍旧坚持的信念真的能支撑着我八年而不变味道吗?
我又想起了前些日子离开她的那天,不过这里的记忆像是有些模糊了,只记得早晨离开的公车上,我最喜欢坐在窗边,可以清楚的看到外面拥挤不堪的状况,鸣笛声此起彼伏。这真是一个糟烂的城市,我原本以为会爱屋及乌的爱上这里,相反,甚是隐隐生出了厌。
她坐在我旁边,我转过头,不在看乱作一团的外面,而用心的看起了她握在一起的手。我喜欢看别人的手,这怕是成了我的职业习惯。
“这里都磨出茧了呢!”我摸了摸她手心靠下那一点。
“是啊,写字写多了。”她说着,把手缩了回去。
时间多快呢,转眼间离开了这么多天,我走在这个慢节奏城市的路上,打算给她寄去明信片,而她在干嘛呢?依旧工作吗?是否忙碌呢?时间就是这么快呢,就像我喜欢了她八年,我习惯了喜欢她八年,八年一转眼就过去了,可能什么都没带来,一定什么都没剩下。
二十分钟后,我找到了快递,把信封小心的装进了快递的纸袋子。我松了口气,衣服已经被汗水弄的有些潮湿,皮肤也被晒得有些灼痛,不过还好,我在这座城里的最后一天,完成了最后一件该做的事。
我知道竖日的中午她便可以收到信,我喜欢她八年了,八年里,我没做过一件让她感动的事。拆开信的时候,或许她也不会感动,我的字写的不好看,明信片可能她也不会喜欢;可能她会感动吧,如果这样,那八年里我终于做了一件对的事,不过我也无从知晓了,我离开她那城,是不是已经好多好多日子了。
明天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八年了,我还是会习惯喜欢她,也该要习惯忘记她了。
念念不忘的情人,博主比较痴情。
@倚楼听风雨 痴情过了度,就成了矫情,哈哈~